11月21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了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(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明确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总目标是:
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基础持续巩固,财富储备日益充沛,人力资本不断提升,科技支撑更加有力,产品和服务丰富优质,社会环境宜居友好,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,顺利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。
阶段性目标分别是:
到2022年,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;
到2035年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;
到本世纪中叶,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。
《规划》从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:
一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;
二是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;
三是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;
四是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;
五是构建养老、孝老、敬老的社会环境。
具体措施包括:
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。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;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。
二是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。一方面,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,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“兜底线、保基本”的职能定位;另一方面,要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。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,落实同等优惠政策。提高对护理型、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。引导规范金融、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,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。
三是推进医养有机结合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、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。